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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彩礼背后的法律知识

发布人:adminbuy.cn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彩礼是什么?

彩礼是男方为迎娶女方所赠送给女方父母的礼金,名目繁多,特别是在我们府谷地区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名目繁多数额不菲,彩礼钱、地毯钱、零花钱、穿衣钱等等。既然是为了结婚而给付,若是结不成婚肯定又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因为有赠送彩礼这个习俗一直存在,关于彩礼的纠纷也从没间断过。那么,关于彩礼背后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二、关于彩礼的返还

1、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我国《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2、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3、谁能起诉要求谁返还彩礼?

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给付彩礼,接受彩礼的也是另一方的父母,因此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即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包括双方的父母。
三、哪些东西不应该算作彩礼?

1、恋爱中赠送的礼物

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所以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但按照通常的观点,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男女双方在谈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还很难说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因此,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2、改口费、认亲费

亲戚朋友赠送礼金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女方通过自己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也不能算作彩礼。另外,如果赠送的嫁妆款已用于生活消费则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与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

四、彩礼返还过程中的的问题所在。

实务中起诉要求一方返还彩礼时往往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因为给付彩礼的时刻是男女双方几家庭所有意见空前一致的时刻。尤其是处在相对弱势的给付彩礼一方更是小心翼翼的对待这一段来之不易的婚姻。这种情形下给付的彩礼都是现金且不会留下什么实质性证据。到了真正需要返还彩礼的时候已经是男女双方和两个家庭水火不容的地步,除了媒人或中介人基本没有证据或证人,而媒人又是一方亲属或关系较近的人,作为证人在法庭上又有着天然的证明力较弱的特性。因此这时两家都不顾基本的礼义廉耻在互撕,最后都是一地鸡毛,沦为他人笑柄,也为下一次双方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埋下隐患。在这里笔者只能说:爱情不是买卖,婚姻不是交易,多一点真心,少一些套路。有些风俗习惯既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就让它留在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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