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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参加全国宪法日府谷县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人:adminbuy.cn     发布时间:2017-01-16

2016年12月4日上午,府谷县司法局、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科技局等三十多家政府单位及陕西富州律师事务所在府谷县兴茂国际前广场参加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的全国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我所四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我所律师在宣传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现场为群众分发法律宣传手册、读本。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

    12月4日是全国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普法宣传活动能够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陕西富州律师事务所始终致力于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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