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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为了让你活,我却犯法了!其实
- 发布人:adminbuy.cn 发布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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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最近刷爆了朋友圈
大家纷纷表示好看、催泪,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电影背后的真实案件也被人们再次谈论
2013年,《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案”
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最终决定不起诉
“陆勇案”不起诉决定书结论:
本院认为,陆某某的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陆某某的行为不是销售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陆某某通过淘宝网从郭某某处购买3张以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借记卡,并使用其中户名为夏某某的借记卡的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药品而购买抗癌药品款项,且仅使用1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但是,并不是每一件案子都会像陆勇案一样,不被起诉。人间有爱,法律无情,下面案例告诉我们海外代购药品的法律风险:
裁判规则
1.行为人为亲友代购假药并向其加价出售的,构成销售假药罪——历某、刘某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案
案例要旨
行为人为亲友代购假药且加价出售的,构成销售假药罪。行为人为销售而购进假药,虽尚未销售被查获,但假药实质已经进入交易环节的,构成销售假药罪既遂。
行为人通过伪造居民身份证而利用虚假身份销售药品,系其销售假药及非法经营的犯罪手段,不应另行定罪,应定销售假药罪。
案号:(2017)闽02刑终109号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擅自销售按假药论处的药品,构成非法经营罪——辛格·普利亚克、张海峰等非法经营案
案例要旨
未取得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在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按假药论处的药品,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同一案件中,对于行为人连续实施的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应适用牵连犯从一重处理原则,以同一罪名定罪处罚。
一审案号:(2012)锡刑二初字第0003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案号:(2012)苏刑二终字第0015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 总第84辑(2013.2)
3.行为人销售被鉴定为假药的“三无”美容针剂的,构成销售假药罪——魏某、高某销售假药案
案例要旨
行为人购买外包装及说明书中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的瘦脸针、美白针等被鉴定为假药的美容针剂,为顾客注射使用的,构成销售假药罪。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
4.行为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以重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刑——王辉、徐红德、于洪权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案例要旨
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自制并销售自制和没有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和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进口品牌抗肿瘤药品,情节恶劣,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以重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刑。
案号:(2011)陕刑二终字第45号
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5.只能从事经营药品零售的药店以代购为名批发药品并以高于进货价的价格销售的属于无证经营药品批发业务的行为——岑溪县康佳药店不服岑溪县卫生局无证批发药品处罚案
案例要旨
只有经营药品零售许可证的药店,以“代购”为名,批发药品并以高于进货价的价格销售的,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实施办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无证经营药品批发业务的行为,有权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有权暂行封存药品。
一审案号:(1994)岑行初字第8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县人民法院
二审案号:(1995)梧地行终字第7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新时代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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